针对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拍卖、农村居民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3个问题,《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昨天举行,11位听证陈述人作了发言,一百多名各界人士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旁听。
自4月12日《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电动自行车能不能登记上路、机动车号牌该不该有偿拍卖和农村居民交通事故伤亡按什么标准赔偿等问题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
在听证会上,广西自治区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李力平对草案的起草作了说明,并就制定草案的依据、法律的背景、法规的适用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11名听证陈述人围绕听证内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并阐述了理由。大家普遍认为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既方便群众出行又节约能源和环保,政府部门从群众利益考虑加以规范管理;对机动车号牌公开拍卖的问题,有些人赞成,也有些人认为这种作法可能会引起职能部门暗箱操作,滋生腐败行为;对农村居民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的问题,有人认为应是同命同价,有人认为应该区分城乡的差别,也有人认为国家法律对此没有规定之前,为了避免今后立法的冲突,地方条例不应对此作出规定。
对听证陈述人的意见,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汇总后,将作为立法意见向自治区人大提交。